您好,我想咨詢一下,企業名稱是要如何轉讓使用的?要怎么辦?交什么資料?
百合小編為您解答:
您好,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》第二十三條規定:“企業名稱可以隨企業或者企業的一部分一并轉讓。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。企業名稱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協議,報原登記主管機關核準。企業名稱轉讓后,轉讓方不得繼續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。” 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》第三十五條規定:“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在有效期內,不得用于經營活動,不得轉讓。企業變更名稱,在其登記機關核準變更登記前,不得使用《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》上核準變更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,也不得轉讓。”
2018-0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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